签证结果无非两种:获签或拒签。拒签后一般会在护照最后一页盖上使馆的印章,俗称拒签章,以表明此本护照使馆受理后没有发给签证。使馆拒签的原因多种多样。但大致不外乎下列几种:
● 材料不齐备。使馆为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签证的影响,明文规定了对申请材料的要求。如果申请材料不齐,一定会要求补材料甚或拒签的。
● 材料不真实。使馆在审查时,要确认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与否。如果认为材料不真实,百分之百会被拒签。
● 出国目的不明确,出国后可能会从事与所申请签证内容不一致的活动,比如持短期商务签证去探亲,到境外后滞留等。签证官作出这样的判断,可能是根据以下原因:申请人在国内的职位和收入太低,会被国外的工作机会所吸引;申请人太年轻,无牵无挂,滞留境外的可能性较大;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不好,境外的生活条件会对他有强大的吸引力等等。